车辆超载谁来管
省会某先生反映:市区内有很多车辆严重超载,像有的东风自卸车已远远超过应载重数量的30%。而且,省会很多小型车也超载,可交通部门却不查处,特别是机动三轮车超载。这些机动三轮车只缴纳很少的养路费,有的却能拉四五吨货物。
现场答复
从2003年12月1日起华北五省市共同严查超载以来,超载现象已有所改变。现在国务院正在研究治理超限超载标准,小吨位车辆比大吨位车辆对桥梁公路造成的危害要小,暂时未进行处理,下一阶段将对这一类车辆超限超载问题治理加大力度,使其不得超过额定载重的30%。
查处超载第一阶段主要是针对给道路造成严重损坏的60吨位以上的大货车。第二阶段是40吨到60吨的货车,第三阶段是40吨以下的货车。您可拨打投诉电话:3033985、30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