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简报 第22期
检企互动 强化服务 省检验检疫局加强检企廉洁从政双向监督
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施检,优化服务,促进扩大出口,按照严格自律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在局系统各分支局、省局机关各业务处与出口企业普遍签订检企廉洁从政双向承诺书的基础上,省局机关于5月27日,在石家庄市召开了石家庄地区34家大型出口企业检企廉洁从政双向承诺书签字仪式,省局6个业务处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在双向承诺书上签了字。
省局主要领导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在监督机制上要把上下监督、自身监督、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整体监督效果。二是深化业务改革,实行“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积极为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结合“大通关”工作的实施,进一步简化报检手续,减少工作环节,加快报检通关速度,努力为外贸出口提供方便。继续推行预约报检、延时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4小时值班等制度。充分发挥普惠制产地证的作用,继续做好原产地标识的保护工作,培育更多的河北原产地的名优品牌,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政策优惠,降低出口成本。三是检企互动,相互促进。外贸企业对检验检疫工作的要求,主要反映在加快通关速度上。我们作为口岸通关的重要环节,决不能成为制约贸易发展的“瓶颈”,而提高通关效率又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检验检疫一家的事,其实质是检验检疫与企业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的综合表现。为此,要合力营造良好的现代物流环境,实现高效快捷的大通关。同时,还要建立检验检疫与外贸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帮助企业建立诚信体系,积极发挥检验检疫机构在政策、信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主动为外贸企业提供国家相关的检验检疫标准、技术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扩大检验检疫与企业的对话和交流,创造出一套既适应外贸企业新的经营方式需要,又满足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新的管理模式,形成检验检疫与企业的“双赢”格局。四是加强内部监控体系。通过执法稽查,强化执法监督职能,用程序规范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通过新闻媒体,扩展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完善和创新公开载体,保证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
临漳县环境问题实行挂帐督办制度
一、广泛收集问题。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一是安排专职人员深入企业、农户、商户征求意见;二是上级有关部门或县委、政府交办的问题;三是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四是单泣评议中自壹出的问题;五是媒体披露的闻题;六是企业、商户、群众投诉的问题。
二、认真梳理挂帐。对收集到的问题,由行评办统一记录整理,建立挂帐督办档案,督办卡、登记表、反馈表、验收表全部立档建帐。行评办把问题以挂帐督办卡的形式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对督办问题明确人员、明确任务,限期办理,真正做到群众、商户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跟踪督办解决。根据不同性质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般性问题由相关单位认真调查处理,处理结果进行内部通报,让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对号入座,督促问题的整改;老大难问题,实行县级干部分包责任制,组成专项工作组解决。同时,注重办理情况的反馈。行评办对问题的办理结果进行回访,对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重新挂帐督办。
自实行挂帐督办以来,共收集问题和意见182件,已督办解决172件,有lO件正在解决中。
更新执行理念 加大执行力度
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出台新举措
一、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1、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①规范执行信访、申诉和立案制度,建立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指导、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等制度,做到恤民情、体民意、解民忧。②将亲民、便民、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充分兼顾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把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要拿出资金,保证对所有执行人员年内普遍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执行工作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独特的执行语言艺术及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审时度势、把握执行时机、选择合理执行方式的能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组织协调执行行动的能力;与各类协助执行人打交道的能力等。3、增强纪律观念,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执行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环节,查封、扣押财物的管理环节,执行财产的拍卖、评估等变价处理环节,执行款物的交付环节,执行费的管理环节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监督到位,监督有力,监督有效。
二、加大案件执行和管理力度。1、对2003年全部执行案件,多年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①建立和规范以审限为重点的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②建立和规范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院的内部管理。③建立和规范财产的申报、审计等调查制度。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④规范拍卖变卖制度。确保执行标的物能以价值最大化的形式迅速变现,公平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杜绝中间环节出现的腐败问题。⑤建立和推广被执行人名录制度,利用中国法院网等信息渠道,依法公布在指定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⑥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听证制度,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⑦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的合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合议厅集体决定。
三、积极推行执行工作改革。1、加快执行机构的改革力度。与当地编委协调,两级法院设置执行局机构。2、建立全市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集中执行、执行监督、执行复议等制度的实施力度,有效抵制和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和干扰。3、建立执行权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执行权过于集中的问题,在执行机构内部形成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监督管理权分权运行、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努力优化司法环境。
1、在执行过程中,对那些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报告,取得理解和支持;对那些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阻挠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违法违纪线索。对于执行标底额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和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因地方干预无法执行的,可依一定程序请求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或请求人大监督,必要时报上级党委、政法委、人大和上级法院协调解决。2、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进行正面宣传,让社会了解支持,树立执行队伍良好形象。同时,虚心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把舆论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
秦皇岛市物价局落实《规定》抓好十件事
秦皇岛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十件事:
1、完善收费许可证、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各收费单位向企业实施收费行为时,必须出示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并认真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等有关内容,企业缴费后应开具统一收费票据。凡不出示收费许可证,不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不按规定的内容填写或者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企业有权拒交。
2、进一步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对全市75个乡镇,2338个行政村的涉农价费公示牌悬挂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和村没有悬挂和不按规定悬挂公示牌现象,下发了《涉农价费公示牌悬挂情况通报》。
3、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对《收费许可证》的检验,加强对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在审验完毕后,将所有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编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媒体上公告。
4、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收费文件,清理、取消现行价格、收费政策中的各种不平等条款,取消具有歧视性、限制性和地方保护性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5、合理调整和确定城市公用事业价格,促进公用事业由福利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对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合理确定投资回报率,完善新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收费还贷和价格承诺政策。
6、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整治。组建检查组18个,共检查农资经销单位499个,检查教育、婚姻登记、计生、防疫、屠宰、土地等涉农收费单位181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71件,价格违法金额61.26万元,没收3.3万元,罚款0.12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7、开展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以制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为重点的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加大对商场、超市、旅游、餐饮等行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价格公共服务,通过发布调查研究报告、价格指数分析报告与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报告,公布价格信息、生产成本和价格水平比较,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正常发挥。
8、强化价格投诉服务。坚持对外地人投诉不歧视,对数额小的投诉不忽视,对平民百姓投诉不轻视的原则,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坚持昼夜值班,悉心倾听百姓呼声,为企业排忧解难。
9、抓好农业生产性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工收费公示制度。并将文件依据、项目名称、收取标准和对象范围等全部进行公示,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公示前对价格和收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公示的各项内容。
10、对农村医疗、中小学教育、农村用电、农业用水、农民建房收费等与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价格及收费常年进行检查、逐项排查,坚决退还多收农民的价款,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认真履行职能 服务第一要务
秦皇岛市公安局推出服务企业新举措
秦皇岛市公安局为全市经济率先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积极谋划和创新服务举措。
一、在挂牌保护重点域外投资企业,查处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经济犯罪案件时,不得妨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不予关押的强制措施。对涉及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营者,采取不予关押的强制措施。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营者,以及正在进行重大项目洽谈、重大经营活动和科技攻关项目带头人的犯罪案件,不采取关押措施,不至于发生危害社会后果的,依法采取不予关押的强制措施。
二、对来自国外、境外和外省的高级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等专门人才及其投资,在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治安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其住行方便和工作安全,全力营造拴心留人的投资环境。除必须立即处理的治安、刑事案件,一切检查、调查工作,必须报经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持有载明具体事由的局长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进行检查和调查。
三、对涉及企业的一般事项实行现场办公制,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一般工程消防审核、出入境受理审批、安全审查等项目的办理,必须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侦察经济犯罪案件,一般案件受理后要在10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立案案件要在3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案件力求6个月内办结。
▲寿险邢台分公司抓好五个环节深化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制定了窗口规范实施方案,从窗口的硬件建设到窗口人员的仪表,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规定了各司部的完成时限。二是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稳妥处理客户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理赔疑难案件,做到集体研究,实事求是,不惜赔不乱赔,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投诉的案件认真查处,对影响行风建设的事件严肃处理。四是做好保全售后服务工作。。五是提高全员抓行风、全员树形象意识。强化行风建设人人有责,全员展示企业形象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