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 胡木强
减轻农民负担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省农业厅作为全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这次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履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牵头和综合监管职能,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各级要针对今年农业税税率大幅度下调和明年将全部取消农业税的新形势,深刻分析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特点,进一步认清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坚持和强化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综合监管作用,健全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直涉农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带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二、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四项重点:一是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乱收费,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用电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规范农村用水和用电收费办法,逐步推广按照计量收费,纠正按人头分摊水费、电费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向农民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二是治理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规范农村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制止学校在“一费制”外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以及面向农民的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三是治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加大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治理力度;四是治理征地农民补偿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征占农民土地合理补偿的专项治理。各地要认真组织专项检查,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逐一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各级要继续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四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农村的各项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所有涉及到农民的收费,执行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正式文件到市或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审核登记。
三、全面落实“四项制度”
各级落实“四项制度”是巩固减负成果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落实。一是继续落实涉农税收、收费、价格“公示制”。加强对公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建立监督员聘任制度、联络制度、例会制度和奖惩制度等,有效地制止农村乱收费。二是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收费 “一费制”。加大对“一费制”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查处乱收费的行为。三是全面推行乡镇、学校和村集体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对一些地方存在大范围违反限额规定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四是严格实施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案件,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农业税征管的各项制度,严禁非农业税征收人员向农民收取税款,严禁采取扣人、扒粮、搬物、牵牲口等非法行为,严禁在征收农业税时强行收取其他费用。对由于征收税费引发的农民非正常死亡或伤残的案(事)件,不论发生时是否定性为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都要在规定期限内如实上报案情。
四、认真做好涉及农民负担信访工作
严格实行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农民负担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督办工作。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督县制度,省减负办根据各地进京赴省的农民负担信访和农民负担案件情况确定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督县(市、区),对其实行调查、处理、整改的全过程督查、督办。根据省领导的意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采取检查回访或检查反馈等办法,提高检查的效果。重点查处农村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侵占、挪用应当支付给村集体的转移支付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法行为。发现典型案件和重点案例,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五、继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农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工作,要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议事报批程序和上限,并向农民发放监督卡和开具《专用收据》。农民负担监测网络要健全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反映农民负担动态。农民负担监测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适时进行汇总分析,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监测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及预警方案。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要重点加强对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对农民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六、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今年我省继续降低农业税税率2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取消40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税。同时要认真执行全面取消统一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妥善解决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劳力和资金的投入问题。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得到实惠,为全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