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省交通厅、公安厅、企业减负办、财政厅、物价局、审计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局:
国庆节将至,节日期间是公路三乱的多发、易发时期。当前,部分地区、部分路段再次出现了公路三乱反弹的苗头,群众举报居高不下,已引起国务院纠风办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的势头,现就加强国庆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和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工作人员在国庆节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节后可补休)。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在接到举报后,督察人员要按照《关于加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纠风办[2005]13号)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域范围50公里以内的1小时赶到;20公里以内的半小时赶到;10公里以内的20分钟赶到)赶到现场,及时予以解决处理。
二、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在9月27日至10月7日期间不间断地搞好暗访。内容包括:
1、治超检测站是否规范,治超人员有无失职和罚款放行、收取双超车辆保护费等问题。
2、是否按规定清理了涉及公路和车辆的乱收费项目,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3、对涉及公路和车辆的收费是否进行了公示,有无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4、是否按规定清理了违规设置的道路站点。
5、是否有越权执法、非法上路拦车等行为。
6、是否认真落实了收支两条线政策,有无收支挂钩、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坐收坐支和随意向执法部门调用资金问题。
7、对运输鲜活产品的车辆是否严格执行了绿色通道政策。
三、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专题报告。
联系人:张佳宁 联系电话:0311-83998791
河北省政府纠风办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