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函[2006] 35号
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
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省交通厅、公安厅、企业减负办、财政厅、物价局、审计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局:
国庆节将至,部分地区、部分路段再次出现了公路三乱反弹的苗头,群众举报居高不下,已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现就加强国庆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和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工作人员在国庆节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节后可补休)。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在接到举报后及时赶到现场予以解决处理。
二、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在期间不间断地搞好明察暗访。内容包括:
1、治超检测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车托,治超人员有无失职和罚款放行、收取双超车辆保护费等问题。
2、是否按规定清理了涉及公路和车辆的乱收费项目,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3、对涉及公路和车辆的收费是否进行了公示,有无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4、是否按规定清理了违规设置的道路站点。
5、是否有越权执法、非法上路拦车等行为。
6、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
7、是否存在以收代罚、以存代罚问题。
8、是否认真落实了收支两条线政策,有无收支挂钩、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坐收坐支和随意向执法部门调用资金问题。
9、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是否严格执行了绿色通道政策。
10、是否存在涉及出租汽车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问题。
三、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专题报告。
联系人:郭丙辰 联系电话:0311-83998305
(此通知由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负责转发至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
河北省政府纠风办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治理公路三乱 监督检查 紧急通知
报:国务院纠风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主管书记、常委
送: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副主任、成员
抄送:驻石中央和省各新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