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公示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坚持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教,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及时部署、严格要求、加大力度、不断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规收费行为得到比较有力的查处纠正,违规收费现象明显减少,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比较全面、有效的落实,并涌现出一批规范教育收费的县(市、区)。为了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我省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命名一批规范教育收费的县(市、区),现将各地申报的规范教育收费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06年11月25日—12月5日。对上述县(市、区)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何意见,请及时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0061;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联系人:江德震;联系电话:0311-87042475。
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命名规范教育收费的县(市、区)名单
石家庄市:鹿泉市、藁城市、晋州市、辛集市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卢龙县
保定市:高阳县、高碑店市、清苑县、涞源县
邢台市:开发区、清河县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武安市
衡水市:武强县、枣强县、冀州市
唐山市:丰南区、迁西县、遵化市、迁安市、乐亭县
承德市:滦平县、营子区
廊坊市:三河市、香河县、固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