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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是担负煤矿安全监察任务的执法机构。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本部门行风建设,向全省煤矿、煤炭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请予以监督:
一、严格监察,秉公办案。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和执法工作,到煤矿现场检查要深入细致,一丝不苟;实施行政处罚要客观公正,宽、严适度;调查和处理事故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每一步调查和处理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努力使所办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恪尽职守,热情服务。煤矿生产是苦、累、险行业,我省当前煤矿安全监察任务很重,我们要发扬吃苦、克难、严谨、奉献的精神,坚持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生产一线,及时、全面地掌握煤矿安全动态状况,提高监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执法中做到谦虚平易,热情服务,急煤矿之所想所需,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于煤矿要求解决的问题或请示的事宜,要热情接待,马上办理,及时回复,决不推诿、扯皮。如有个别不能立办事宜要尽快作出解释。
三、廉洁自律,不谋私利。要求全体安全监察干部做到: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个人提供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其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监察区域内的各类煤矿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及亲友在监察范围谋取其他私利;不准对被监察单位和个人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凡违反者将进行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7023733;电子信箱:jijian@hesj.cnun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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